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6-22 数据编号: 26347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省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走马埔村排水管网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走马埔村排水管网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南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走马埔村排水管网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南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走马埔村排水管网;
2、项目内容:详见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及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
3、采购预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人民币495900.1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880.21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5900.15元。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