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阳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以淮政文〔2022〕94号和淮政文〔20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淮阳区境内。 2.2 项目总投资:约1280万元。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含评审)、施工图设计(含评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项目施工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标段:郑集乡、王店乡、刘振屯、曹河乡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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