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湖水库凤浦岙溪坑(山坡段)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溪发改审批[2022]1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其余由镇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山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工程对凤浦岙溪坑进行整治,整治长度400米,包括溪坑清理136米,单侧护岸砌筑554米,护底砌筑264米,设置消力坎16处等。工程造价约236万元。标段: 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2年6月28日17时00分。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日上午9时 30 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分中心(慈溪市龙山镇灵峰路1000号综合写字楼(三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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