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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3 数据编号: 26370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涵江区荔涵大道(新涵大街至赤港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公告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版)通用本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荔涵大道(新涵大街至赤港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涵发改[2021] 19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鼎颐鸿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800万元,建设内容:沿荔涵大道建设污水管网,起于新涵大街,终于赤港路,敷设DN200-600污水管道约8.8km,建设污水提升泵站3座,以及土石方及道路绿化修复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基工程≥5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相关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75028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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