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香福路(温哥华森林小区-长江路)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香福路(温哥华森林小区-长江路)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JL0100G22038
招标编号:HTCL-ZB-226058
1. 招标条件
香福路(温哥华森林小区-长江路)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香福路(温哥华森林小区—长江路)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债券及市本级财政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福路(温哥华森林小区-长江路)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监理
2.2建设地点:香坊区香福路(温哥华森林小区—长江路)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污水管线起点化工四路,终点曹家沟东侧现状d1000截流管线,污水最终进入信义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建d600-d800管线616.37米及相应附属设施,其中:过河段DN600污水管线50.65米,管材为PE100级实壁管(外套d1000钢筋混凝土管作为套管);其余d600管线559.35米,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d800污水管线6.37米,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采用开槽施工。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30727.39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