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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4 数据编号: 264244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核酸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招选服务单位,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2.1.3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是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3服务期:服务期为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92 万元(其中单样检测单价最高限价为18元/人/管,混合检测单价最高限价为5元/人,上门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000元/场)。
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最高报价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核酸检测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均不在《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的名单》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注: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第 703 开标室
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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