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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4 数据编号: 264292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青冈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码:QTKC0000G2206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202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青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冈县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规【2022】1号文件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青冈县青冈镇;
2.3建设规模:改造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15000m3/d,新建配套管网10公里;
2.4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等工作;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等所需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以具体项目批复及报告中相应费用的100%作为最高限价;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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