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老涡河北侧(光明路-迎宾路)污水截污纳管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老涡河北侧(光明路-迎宾路)污水截污纳管工程已由太发改字[202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筹措,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口市太康县境内。 2.2 总投资:约795.27万元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1标段:施工标 2标段:监理标 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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