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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5 数据编号: 264493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民安全饮水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生态用水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居民安全饮水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由阿开审服发[2019]3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乡村振兴办公室,委托内蒙古中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由贺兰区居民安全饮水工程、贺兰区地表水综合利用工程和巴音敖包地表水综合利用工程3部分组成。其中贺兰区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分为水源地、二级泵站、三级泵站、高位水池,贺兰区地表水综合利用工程分为大迈力沟地表水收集、小迈力沟地表水收集、庙沟地表水收集、乌尔图沟地表水收集、地表水高位集水站,巴音敖包地表水综合利用工程分为规划六街0.8至2.5公里处、太升路与瑞德路节点湖、 瑞德路与双乌路节点湖。
注:本次招标只涉及生态用水改造工程: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蓄水池、二级、三级加压泵站及管线连接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工期:2022年0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总工期:114日历天。
监理周期: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8、最高限价:
施工标段最高限价为:18496884.00元;
监理标段最高费率为:1.37%。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给定最高限价(或最高费率),否则按无效标论处。
9、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施工标段:
①本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②拟派往本项目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监理标段:
①本项目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份“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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