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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8 数据编号: 265072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污泥脱水系统)

 
招标公告
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污泥脱水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 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通过,项目代码2108-330382-04-01-231826,建设资金自业主自筹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占20%,业主占80%,招标人为乐清市水环境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污泥脱水系统),本项目位于磐石镇横河村东侧,本次清洁排放技改及再生水利用项目在原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对12.0万m3/d生活污水进行清洁排放技改,再生水回用量为4.0万m3/d。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2090.45万元,本次概算建安费为2131.47万元。
(2)本次招标内容、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期:9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全部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得超2个。
(3)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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