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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8 数据编号: 265254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蓝山县梅溪水(月溪水、薛家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公告

蓝山县梅溪水(月溪水、薛家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梅溪水(月溪水、薛家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蓝审(招)许准字(2022)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蓝山县水利建设项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劲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梅溪水(月溪水、薛家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66km2,封禁治理1506.75hm2,水土保持林31.53hm2,经果林 27.43hm2;山塘整修改造1座,新建生产道路3.97km,蓄水池5座,沉砂池21个,截排水沟7.32km,人工湿地550m2,新建村民广场1380m2河道清淤 4000m2,新建河道护岸1920m等,总投资为455.87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蓝山县梅溪水(月溪水、薛家水)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计划工期为:12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工程。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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