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口乡江排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口乡江排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长发改投资【2022】55号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198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水口乡江排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排水、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等工作内容,其中包括PE排水管约3300米,U-PVC排水管约15000米,成品化粪池270座,砖砌化粪池5座,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16000m2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额约524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有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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