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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9 数据编号: 265542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川维化工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公告


重庆川维化工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川维化工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川维化工公司1.2万吨 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重庆川维化工公司1.2万吨年evoh树脂工业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内。
2.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6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开工至项目中交期间hse指导、监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天然气化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第三方hse监管服务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天然气化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第三方hse监管服务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起重、架设、电气hse监管专业人员(每个专业各1人,项目经理应兼职一个专业)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天然气化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第三方hse监管服务安全管理服务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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