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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9 数据编号: 26556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吉林市昌邑区水库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市昌邑区苏登河村水泥路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昌邑区苏登河村水泥路工程(一期、二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622Z0286-1
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苏登河村水泥路工程(一期、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403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403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有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时,请将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提供,否则该部分货物视为不符合价格扣除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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