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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30 数据编号: 266221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生活垃圾场综合利用项目监理公告

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生活垃圾场综合利用项目 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生活垃圾场综合利用项目已由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022)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准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债券资金2000万,财政资金1500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生活垃圾场综合利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生活垃圾场综合利用项目 监理
2、建设地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规模:新建芨芨湖城区30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场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包含管理用房、生产运行设备及中转站一座。
4、项目总投资额:35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总工期:30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1日。
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变更、签证增加的内容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表;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投标企业需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的承诺书;发包人保留核查投标人提供业绩真实性的权利,将对所有提供虚假业绩的做法追究责任。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房屋建筑市政监理综合评估法。
五、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6月 29日-2022年 7月28日11 :30 时(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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