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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1 数据编号: 26642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农经核【2022】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30%,企业自筹70%,招标人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为永定河泛区广阳区段和永清县段,总长度20.42km,对广阳段、永清段的河道河槽局部清整(除永定河2021年全线通水应急疏通工程已扩挖段)、河槽弯道凹岸段防护、改建和重建5座漫水桥、14处上堤道口、建设广阳管理处及永清管理处等。 2.1.1计划工期:①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并完成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备案; ②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文件成果,并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查; ③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6个月,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1.3质量标准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泛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主要为广阳区和永清县全部建筑工程、临时工程、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对应部分科研勘测设计费,及与本标段有关的水土保持工程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4)工程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17年6月至今,已完工程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一项投资额大于等于7000万元的类似工程(含河道治理工程)或类似的水利工程EPC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验收证书为准; 
??3.1.3财务要求:具有2019 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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