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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1 数据编号: 26644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花垣县龙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公告

花垣县龙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垣县龙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花发改招[20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花垣县水土保持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花垣县水土保持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垣县龙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2.2建设地点:花垣县龙潭镇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花垣县龙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452.3km2,其中水土保持林209.1hm2,经果林28.8hm2,封禁治理1402.12hm2,小型水利水保43处,松木桩570m,截排水沟1.2km,生产道路1.2km,蓄水池2处,沉砂池4处,亲水平台2处,涉水汀步3处,水生植物0.5hm2,标志牌28块,本项目总投资为525万。。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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