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PAM阴离子粉剂(2022年8月1日~2023年1月31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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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7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PAM阴离子粉剂(2022年8月1日~2023年1月31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招标编号:0625-22106525
2、项目名称: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PAM阴离子粉剂(2022年8月1日~2023年1月31日)采购
3、招标内容概况:本次招标PAM阴离子粉剂用于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生产运行,1200万以上,含固率要求在88%以上,白色或类白色颗粒,阴离子度20%-35%(具体指标须符合《水处理剂 聚丙烯酰胺》GB17514-2017中合格品类标准)供货期限:2022年8月1日~2023年1月31日,总供应量暂定为:约210吨,具体供货数量与供货日期根据招标人通知,必须满足招标人生产经营需要,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则生产厂家应具有PAM阴离子生产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运输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相关合同证明)。
3、投标生产厂家年PAM阴离子生产能力应不小于800吨(须提供年PAM阴离子生产能力不小于800吨的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