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人民公园和工会公园水系连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人民公园一期)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人民公园和工会公园水系连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人民公园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Z1205G2206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人民公园和工会公园水系连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人民公园一期)已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达市人民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为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安达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人民公园(规划用地面积183867.45平方米),对门卫、水泵房、办公楼台阶、围墙等维修改造;拆除并新建大门一座;拆除旱厕2个、新建卫生间及相关电气、给排水、暖通配套设施建设;拆除及新建人行铺装 2290平方米、行车道路17530平方米,绿化面积8615平方米;以及景观附属设施建设等。
2.2计划工期:2022年8月20日开工,2022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72日历天)。
2.3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建设地址:安达市人民公园。
2.6招标控制价:16,668,555.0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投标单位近3个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 项目组织机构: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省外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等违规人员,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