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E341523001003106 |
发布日期 | 2022年7月1日 |
一、预承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单) |
舒城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高峰乡河棚水厂供水主管道升级改造工程) 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舒公管[2017]3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21]24号的规定,经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意,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预承包人必须现场提供发包人的推荐函参加发包会,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无效。 |
二、发包条件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高峰乡河棚水厂供水主管道升级改造工程)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农饮办〔2022〕36 号 |
3、发包人 | 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 |
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2、建设规模 | 控制价899563.98元 |
3、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4、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
5、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6、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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