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回迁安置房(1#回迁安置房等18项)-热力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回迁安置房(1#回迁安置房等18项)-热力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回迁安置房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0〕12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昌平区沙河镇,北至七里渠北街,南至七辛北街,东至f3劳动力安置用地,西至安居路。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回迁安置房(1#回迁安置房等18项)-热力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昌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昌平区小沙河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回迁安置房(1#回迁安置房等18项)-热力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52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区沙河镇,北至七里渠北街,南至七辛北街,东至f3劳动力安置用地,西至安居路。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92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承揽范围内的本项目站内设备采购及安装、检查室、管道安装工程。
2.6其他 供热面积95446平方米,最大管径为0.273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且经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额在400万元( 含)以上的热力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