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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1 数据编号: 266691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海宁市袁花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公告



海宁市袁花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袁花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206-330481-04-01-371991,招标人为海宁市袁溪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
2.2建设规模:海宁市袁花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位于袁花镇,主要对镇西村龙腰港及其支浜、双丰村周史笕桥港及周边空地进行整治,建设生态河道 1.45公里,新建生态砌块护岸1875.53米,密排松木桩生态护岸839.51米,休闲游步道 1262.40米,植被缓冲带 10345平方米,村庄绿化美化 1 处共424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约763.8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75.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工期: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天法认定的 ,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4)财务要求:具有1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或水电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根据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省内企业资质等级
二、三级企业涉及“三类人员”证书全部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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