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7-2 数据编号: 26684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滕州市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滕州市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已经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以“枣水建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滕州市水利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腾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 施工标, 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2个施工标段, 1个监理标段,1个质量检测标段。
滕州市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监理标:监理标段3
标段内容:
对滕州市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施工及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7.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9.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工程施工1标:施工标段1
标段内容:
龙阳镇龙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高岭村道路硬化工程、小寨村道路提升工程,东郭镇唐林新村道路建设提升工程,南沙河镇新营村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工程施工2标:施工标段2
标段内容:
张汪镇小于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渊子崖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王格庄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辛庄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邓寨村饮水安全提升及道路硬化工程,羊庄镇后台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及东郭镇上黄庄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资格审查项:
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2.资质证书.3.营业执照.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9.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1.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2.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质量检测标:质量检测标段4
标段内容:
对滕州市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5.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
(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