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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26 数据编号: 274919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随州市环卫服务中心压缩垃圾车采购项目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随州市环卫服务中心压缩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2022】0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1531号
3、项目名称:随州市环卫服务中心压缩垃圾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万元)
6、最高限价:25(万元)
7、采购需求:
厢体容积为8m3后装式挂桶压缩垃圾车1台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是车辆制造商或经销商,所投车辆必须是进入《国家工信部(车辆改装公告)》中产品,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24小时全程服务,出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如为新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再次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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