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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8-4 数据编号: 277860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华能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05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改造EPC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 九台电厂城市污泥掺烧系统拟按照每天处置600吨70%-80%含水率污泥进行设计。配置2套300t/d处理能力的干燥处理系统,两套干燥出力系统分别与#1、#2锅炉相连,并且在抽炉烟管道及燃烧器管道设置有联络,当一台机组停运时,也能够保证两套干燥处理系统运行。该系统配置可容纳1800m3湿污泥的污泥仓,选择柱塞泵进行污泥输送;
2.3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8月25日,竣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建设2套300t/d污泥(含水率70%-80%)处理能力的城市污泥处理系统,包含污泥接收、储存及输送系统、除臭系统、一体化处理机系统、炉烟管道系统、污泥燃烧器系统、一体化处理机车间、1800m3污泥储藏仓、电子电气间、管架基础等及相应配套的电气、热控、暖通、给排水、消防系统、施工区域地下管网迁移及附属设施修复、施工损坏道路及绿化修复等,采购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拆除、安装、调试、设计、技术服务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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