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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8-4 数据编号: 27816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清溪河沿岸环境整治与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ZB12022186-1
项目名称:清溪河沿岸环境整治与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清溪河沿岸环境整治与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池发改审批【2022】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安徽九华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1、项目范围及规模:清溪河沿岸进行亮化、绿化、美化提升,清理河道内障碍物,改造提升清溪河沿岸10处游船停靠点,完善清溪河游客服务中心功能,打造喜剧广场,结合清溪河的沿岸景观和特色建筑,在节点区域增设体验性产品和互动游览设施等。
2、项目内容:清溪河沿岸进行亮化、绿化、美化提升,清理河道内障碍物,改造提升清溪河沿岸10处游船停靠点,完善清溪河游客服务中心功能,打造喜剧广场,结合清溪河的沿岸景观和特色建筑,在节点区域增设体验性产品和互动旅览设施等。完成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包括方案报批、评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报批)、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图纸审查)及其他专项(业)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612.44万元。
4、工期要求:
4.1、设计周期(即投标函中的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报批(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图纸审查】(即投标函中的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并按照规定通过图纸审查)。
4.2、总工期(即投标函中的施工工期):120日历天,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资质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池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即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资质要求分工为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
(2)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未被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本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与外市至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
②联合体中施工企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招标资质条件(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后,根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确定施工资质参与本项目评审(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分别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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