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五星新圩安置点工程(第二次)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3179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五星新圩安置点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杭埠镇锦绣大道与东环路交口北侧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政府大院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五星新圩安置点工程图纸总建筑面积约为145703.25m2(含配套),包含地库、住宅(1#~3#楼、5#~13#楼、15#~23#楼、25#与26#楼共计23栋楼)、邻里中心、2栋配电房、1栋门卫;室外总体配套工程及红线外进场道路。其中住宅图纸建筑面积约为106551.86m2(含地下);地下车库为1层的地下室(分为四个区域),图纸建筑面积约为34757.67m2;邻里中心图纸建筑面积约为4011.23m2;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大门、配电房、绿化、道路与铺装、给排水、消防、强弱电、围墙及景观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控制价。项目控制价为477457068.98元。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十、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合作期5年,其中建设期约2年)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采用“投资合作方+施工总承包”的开发建设模式。招标范围为舒城县杭埠镇防洪工程五星新圩安置点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十三、标段数: 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2 年8月25 日 09时 00 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评标阶段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二
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