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太和医院太和医院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十堰市太和医院太和医院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5 10:39|发布单位:十堰市太和医院|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28|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太和医院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太和医院济安楼西楼8楼招标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ZB-SB-2022-085
2、采购计划备案号:THZB-SB-2022-085
3、项目名称:太和医院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
1.全自动清洗消毒机1台(项目编号:THZB-SB-2022-085),预算:100万。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品牌代理或投标授权书(代理或授权不超过三级)。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报名表》、设备配置清单及耗材清单表。
(2)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财务审计报告、诚信证明、近三个月税务局开具的“社保缴纳完税证明”与 “增值税缴纳完税证明”等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