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中沙古雷乙烯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及配套连接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勘察、初步设计服务)补充通知001号
中沙古雷乙烯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及配套连接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勘察、初步设计服务)补充通知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
问:
1、关于初设阶段水利项目勘察设计费的疑问:投标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其他——13、新增:——
二、水利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收费——2、初设阶段勘察设计费”本招标条款的勘察、设计费取费分别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中的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10水利水电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5水利电力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中:初设阶段中
(1)勘察费、
(2)设计费分开计费的依据明确,
(3)下浮率也为统一下浮率,不应再将勘察费和设计费合并作“勘察设计费”采用所谓“勘察设计费费率”,初设阶段勘察、设计计费应参照可研阶段,进行勘察和设计的分别费率计费。以对应勘察费、设计费的分别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关于勘察费支付方式的疑问:专用合同条款中设计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义务”中“支付合同价款:“勘察费支付方式:
1、勘察人提供正式勘察报告(或审查合格证)后,勘察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30日内支付至实际勘察费的90%;2、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或完工)后,勘察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30日内支付至实际勘察费的100%;”本项目勘察涉及水利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市政公用(道路工程)工程两个专业的可研和初设阶段。支付方式中“勘察人提供正式勘察报告(或审查合格证)”未根据勘察人应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勘察阶段提交勘察报告的事实依据,造成歧义。建议本条款修改为:“勘察费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