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区丹宅水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工程公告
龙海区丹宅水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工程抽取告知书
e3506817202000005(项目编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龙海区丹宅水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2021】1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区 ;
工程建设规模: 龙海区丹宅水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90万元 ;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龙海区丹宅水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
(2)发包内容:龙海区丹宅水厂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二次装修工程 ;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444023.1元(含暂列金:160000元) ;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其他要求: 承包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