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南靖县山城镇小山城溪、碧候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公告
南靖县山城镇小山城溪、碧候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南靖县山城镇小山城溪、碧候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山城镇小山城溪、碧候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靖水【20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资金(80%)、地方政府自筹(20%),招标人为南靖县山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靖县山城镇小山城溪、碧候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125.2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43.3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1.67万元,独立费用166.69万元,预备费53.58万元。另外,本工程专项部分费用共87.00万元,均不计入设计概算总投资,其中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49.4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0.6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6.8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综合整治河道总长度9.0km。其中:小山城溪整治长度4.879km,小山城溪左侧支流整治长度0.646km,碧候溪整治长度3.475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8465287元(含暂列金¥40000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8%(含)~12%(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