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402G2208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富发改【2022】14号、富发改【2022】115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富锦市城市排水中心,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锦市城市排水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开展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全过程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富锦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2.5*10?m3/d(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建设地点:富锦市经济开发区西北角,锦园路以西,松花江以南,既有污水处理厂南侧,铁路北侧。
2.4 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 项目投资估算:19828.18万元。本项目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544.84万元。(其中:全过程项目管理费:221.86万元;造价咨询费:66.51万元;招标代理费:34.35万元;工程监理费:222.12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服务(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2.6.1 项目管理及(含全过程咨询管理)工作内容:
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工程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验收管理、竣工管理、现场管理、试运行管理、收尾验收管理;
2.6.2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协助完成本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2.6.3 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4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
2.7.1.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将项目投资控制在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范围之内;
2.7.2.项目质量目标: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3.项目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实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
2.7.4.项目工期目标:按规定工期完成建设项目;
2.7.5.其他目标:协调各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试运行。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