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第三批农村污水治理镇罗营镇污水处理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谷区第三批农村污水治理镇罗营镇污水处理站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http://www.bjpg.gov.cn/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1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722210200001059-XM001
项目名称:平谷区第三批农村污水治理镇罗营镇污水处理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7.3912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建2座地下污水处理设施,总占地面积596平方米,处理总规模为195立方米/日。其中北吉山村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268平方米,处理规模为80立方米/日;万庄子村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328平方米,处理规模为115立方米/日。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