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桥头镇中心小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桥头镇]
2.2标段:[一个]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对桥头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及体育馆化粪池接入污水管,对雨污管道混接部分截断后重新明确雨污管道并指明排放方向。合同估算价约8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3.4竞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竞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且在有效期内,担保统筹情况须显示为“全市统筹”,若担保统筹情况显示为“不统筹”的,企业应在慈溪市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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