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石笋)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石笋)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市农函〔2022〕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中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市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市农函〔2022〕1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幕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石笋镇金安村、将军村、大石村、白云村、鳌山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田块整治约5522.68亩,其中:“稻渔共生”区域土地平整199.11亩,一般田块整治5323.57亩(其中水田4850.57亩,旱地473亩);整治(配套)渠道约7167.47米,新设道路涵管约76处,新建提灌站1座;新建泥结碎石机耕道约10698.3米,新建生产便道约6336.8米,新建道路接口约19处,新建道路弯道加宽3处,新建道路错车道13处等;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招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对投标人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具体个数限定在5年以内已经完成2个或在3年以内已经完成1个)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