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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8-9 数据编号: 27932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西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药剂(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循环水药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供货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TC2022100179
2、招标范围及内容:
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循环水药剂采购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供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采购供货期限:暂定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具体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期限为一年)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需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件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1个300MW及以上电厂循环水药剂合同业绩,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制造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需双方、签订时间、公章等信息并明确证明上述要求事项,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少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4)投标人具备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以及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针对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所投产品(循环水阻垢缓蚀剂、氧化性杀菌剂和非氧化型杀菌剂)必须具有2021年度产品的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检测结论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产品对应的完整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少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分别报名并购买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未报名及购买文件的标包不得参与投标,报名及购买信息以本项目各标包在“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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