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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8-9 数据编号: 279372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沧州市东部城市更新中心项目包钢管厂安置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东部城市更新中心项目包已由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沧州市东部城市更新中心项目包钢管厂安置区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沧州市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钢管厂安置区,位于钢管厂地块北部,东风路以南、海丰大道以西区域,约58亩,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内容包括主楼、地下车库、配套用房及商业、幼儿园、电室、换热站、供热站、燃气调压站、高压水泵房等。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1年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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