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8-11 数据编号: 28030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2022年平湖开发区(汽车零部件、汽车马达)国有资产企业污水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2年平湖开发区(汽车零部件、汽车马达)国有资产企业污水提升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207-330482-04-01-32058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位于兴平二路与环北二路叉口。
2.2建设规模:污水管总长约1000米,雨水管总长约500米,阴井及化粪池等工程。
2.3招标范围:d110 pvc-u硬聚氯乙烯管约153.6米、d160 pvc-u硬聚氯乙烯管约623米、dn250pe管约881.6米、dn315pe管约271.1米、500*500检查井61座、750*750检查井40座、510*390雨水口20座、化粪池4座、场地修复及绿化修复等施工图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6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的总投资约为185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56.259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