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8-11 数据编号: 280488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农村供水灾后恢复与重建(地方资金)续建工程项目第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农村供水灾后恢复与重建(地方资金)续建工程项目第八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农村供水灾后恢复与重建(地方资金)续建工程项目第八标段(二次)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新密市水利局,实施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密市水利局新密市农村供水灾后恢复与重建(地方资金)续建工程项目第八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2-42
2.3.建设地点:新密市境内
2.4.项目规模:通过对39处工程进行重建改造,全面保障灾后农村供水工程长期正常发挥效益。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第八标段:承担本项目中伏羲山、平陌镇、牛店镇、苟堂镇、超化镇管网工程管道及管件供应。
2.7.第八标段招标控制价:2034365.13元
2.8.交货期:同施工工期。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八标段:
(1)投标产品应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人提供产品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
3.3.信誉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