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德市第二自来水厂综合楼、清水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德市第二自来水厂综合楼、清水池及附属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德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德市第二自来水厂综合楼、清水池及附属工程
2.2项目编号:GDS-GC-GK-2022171
2.3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投[2022]117号
2.4资金来源:非标专项债资金和国投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综合楼建筑面积约917㎡、清水池约7200m3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建设地点:广德市升平街道蔡家岭村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约3000万元
2.11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1〕46号)为准):
3.5.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