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新湖镇人民政府农改厕化粪池清掏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改厕化粪池清掏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B-[2022]-0901
项目名称:农改厕化粪池清掏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1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1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新湖镇距天泽大路西端排污井最短距离为20公里,先根据市场实际推广应用的运费价格是按每车(15吨位)自新湖镇运至天泽大路西端排污井运费。因单罐化粪池已过质保期,北方四级温度差异大,导致内渗和雨季渗水量增加,每人日排污量按0.018吨计算,现对农改厕化粪池清掏服务进行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车辆及人员要求:具有容积装载方量15吨位以上封闭式吸污车辆2台以上,供应商提供所投入车辆及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驾驶员应具备驾驶相应车辆资格,近三年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4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近三年(2019年-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