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建昌喀左交界)
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至建昌喀左交界)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葫水利发[202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省市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_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至建昌喀左交界)二期工程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建昌县建昌镇、牤牛营子乡
2.3招标范围: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建昌喀左交界)二期工程监理范围包括:维修加固大凌河干流堤防10145米,其中左岸4930米、右岸5215米;新建大凌河干流堤防869米,其中左岸538米、右岸331米;新建黑山河右岸装配式防洪墙710米;重建黑河右岸挡墙18米;新建大凌河左岸护岸工程581米;新建穿堤建筑物3座,其中左岸2座、右岸1座;拆除干流滚水坝9座;大庙沟河清淤311米,窑匠沟河清淤148米。以上内容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2.4监理服务期: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