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地能热泵空调系统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任务书编号为:FS34172320220541号)
项目概况
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地能热泵空调系统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0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Q42022041-2
项目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地能热泵空调系统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地能热泵空调系统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的预算为14797.87万元
最高限价:
(1)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控制价 5.8%;
(2)社会资本方年运营成本:最高控制价793.17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地能热泵空调及热水系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管养、更新与维护、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应急管理与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综合考虑行业特点,项目生命周期,金融机构贷款落地性,设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260日历天,其中建设期260日历天,运营期1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有可能影响本次采购目标的实现。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通过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