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赛鼎公司-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工程-给排水材料-阀门项目公告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 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工程
赛鼎公司-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工程-给排水材料-阀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 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赛鼎公司-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工程-给排水材料-阀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310.C00.P02.56-024)。招标人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B310.C00.P02.56-024/01
标段(包)名称:赛鼎公司-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有限公司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之35万吨年苯酚丙酮工程-给排水材料-阀门-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包1阀门462个,包2管力阀5个。
2.2 交货期: 2022年11月25日前或最短时间货到现场。
2.3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选用项目 EPC合同名单或业主审批名单;
(2)投标人属于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6)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对应的资质证书或检验报告证明。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