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玉山县横街镇山塘、灌溉渠道整治工程(一期)横街社区火涧坞山塘项目公告
13496710 玉山县横街镇山塘、灌溉渠道整治工程(一期)横街社区火涧坞山塘项目 发包公告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横街镇山塘、灌溉渠道整治工程(一期)横街社区火涧坞山塘项目已由玉水字[2021]111号文、玉府办审[2022]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水利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山县横街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玉山县横街镇;
2、建设规模:山塘、灌渠、道路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3、计划工期:3个月;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为956736.75元,招标要约价为956736.75元;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招标方式:报价承诺法电子化开评标。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不做要求,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且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注:年龄65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书及未到期的劳务合同)
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且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10、本公告中所有要求提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江西省政务服务网Web端提供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提供二维码可查询加盖公章),外省投标人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带二维码可查询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查验链接无效的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所有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全部放入投标文件中(所有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必须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要求上传的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企业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投标人不得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拟派注册建造师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项目,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4、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