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2年排水管网检测项目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790公里排水管网的检测,形成检测报告指导日常运营工作的开展。检测内容主要为QV潜望镜检测、CCTV检测和声呐检测。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包括公司管辖区域范围内790公里排水管网的检测内容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预算为959.19万元,需确定2家排水管网检测服务单位,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单位工作任务进行分配,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安排。排水管网检测服务单位最高投标限价为479.595万元。当排水管网检测工作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达24个月时,服务合同终止,若需要延长合同服务时间或变更合同金额则需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最终结算金额按有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排水管道检测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公告网站链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标书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
4.2投标登记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
4.3投标登记办理完成后,投标人须自行登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开始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http://cg.gemas.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形式评审或响应性评审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4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4家或通过商务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足4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为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四名的为本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因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而导致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足2名,本项目将依法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
9.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10.投标人注意事项
10.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
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10.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