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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1 数据编号: 294158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PE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PE管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交货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997.3178万元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供货期:12个月(合同签订后在供货期内按甲方要求7天内供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PE管采购(具体详见清单)的供货、运输,同时必须保证对安装人员培训及PE管质保与售后服务进行承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是生产聚乙烯管材(PE管)的制造商,提供2020-2021年原材料采购凭证(提供年采购量不低于790吨原材料的采购合同);
3.5企业的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2 年6月至 2022 年8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10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1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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