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益发电#2锅炉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455188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2锅炉包括2套SCR脱硝反应器,每台SCR反应器中设置“2+1层”催化剂层,采用蜂窝式催化剂,每层催化剂层按照“6×15”的模块布置方式布置90块蜂窝式催化剂,工程安装期间安装了第二层和第三层,根据设计要求,机组运行24000小时后,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在2018年5月份在第一层(备用层)增加一层催化剂。截止到2022年6月份机组已运行48596小时,计划在2022年机组检修期间,在#2炉脱硝烟道2套SCR脱硝反应器的第二层换装一层催化剂。每层6×15个单元模块,每个单元模块体积为975mm×1924mm×1430mm(长×宽×高),#2锅炉共采购催化剂349.92 m3。
本次招标包含三项内容:
(一)催化剂采购349.92 m3。
(二)卖方负责拆除第二层旧的催化剂并安装新的催化剂,并对拆除的349.92 m3催化剂回收。
(三)投运后催化剂的试验模块3次性能测试试验。
2.5、质量要求及保证: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等有关标准,应同时满足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协议要求。
2.6、交货时间:按买方需求供货。
2.7、交货地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指定的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催化剂生产厂家,并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峰窝催化剂供应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合同)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近三年无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用查询:
3.4.1: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