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公告
黑龙江省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000G2209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发改环农【2022】1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全额争取政府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区鹤大高速16公里处原西区污水处理厂处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提升泵池(新建)、旋流沉砂池(改造)、HPB生化池改造、周进周出二沉池(新建)、磁混凝深度处理(新建)、强排泵池(新建),污泥贮池改造、污泥脱水间(新建)、加药间改造、鼓风机房改造、配电间改造以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电气自控仪表等。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小鹤立河。
建设规模: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是在现有8.0万m3/d基础上挖潜扩建,本工程扩建设计规模3.0万m3/d,最终鹤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1.0万m3/d。
2.4监理服务期限:2022年10月20日-2023年0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6.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三个月社保,2022年06月-2022年08月),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副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在本企业注册提供三个月社保,2022年06月-2022年08月),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