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金牛阳光苑西区一期(A组团A1-8#楼及AⅠ地下车库)剩余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金牛阳光苑西区一期(A组团A1-8#楼及AⅠ地下车库)剩余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金牛阳光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邢发改审批[2013]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68%;0.92%;95.41%,招标人为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A1-8#楼及AⅠ地下车库施工,总建筑面积217784.48m2,其中:A1#楼建筑面积22348.24m2、A2#楼建筑面积33069.72m2、A3#楼建筑面积19155.4m2、A4#楼建筑面积19495.4m2、A5#楼建筑面积13850.35m2、A6#楼建筑面积21959.87m2、A7#楼建筑面积21959.87m2、A8#楼建筑面积22248.42m2、车库建筑面积43697.21m2。A1-2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26层;A3-4#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22层;A5-8#楼为剪力墙结构,地下3层,地上27层。本工程已完成工程为护坡、桩基础、A组团A1-8#楼及AⅠ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外墙一体化保温,屋面保温及防水等。本次招标对工程剩余部分招标。
2.1.2建设地点:滨江路以西、七里河以南、南水北调干渠西侧;2.1.3合同估算价:194186144.11元。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368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已开工建设,已完工程有护坡、桩基础、A组团A1-8#楼及AⅠ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外墙一体化保温,屋面保温及防水等,本次招标范围为除已完工内容外其他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